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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平县纪委通报六起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

2016-08-17 连平发布 连平发布





       今年上半年,连平县纪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,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。


       现对今年以来查办的农村基层虚报冒领、截留私分、挥霍浪费的六起典型案件进行通报。






高莞镇二联村村干部集体骗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案件


      高莞镇二联村原支部书记兼村主任韦水明伙同村干部陈坤芳等8人采取隐瞒自己村干部的身份,以自己亲属的名义申报骗取低保金。


      从2009年1月至2015年5月,韦水明共骗取低保金27752元,黄秀农、韦宜宣、曾惠强、韦志霞各自共骗取低保金33082元,韦元汉共骗取低保金29478元,韦利坚共骗取低保金27752元,韦贯忠共骗取低保金25854元,陈坤芳共骗取低保金46135元。


      以上9名村干部的行为已涉嫌贪污犯罪,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,目前该案正在审判中。韦水明等己被开除党籍并被依法罢免村主任职务。




隆街镇沙心村党支书谢开捷违规领取农房改造补助款问题


      谢开捷在任沙心村党支部书记期间,利用职务之便,在县城持有一套住房,不符合领取农房改造补助款的情况下,违规申请并领取了2014年农房改造补助款1.5万元。


      谢开捷已被县纪委立案调查,其违规领取的农房改造补助款1.5万元已追缴。



田源镇田东村村干部虚构水利工程套取水利维修资金的问题


      2014年底,田东村村干部叶连瑞、周燕霞、叶明、叶建军4人虚构水利维修工程项目,制作虚假工程建设资料,虚开工程发票套取上级补助资金2万元,被4人私分用于个人生活开支,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和财经纪律。


      上述涉案人员已被县纪委立案调查,所套款项2万元已追缴。




三角镇向阳村村干部违规截留生态公益林补偿款问题


    2012年9月,向阳村村干部何凡柱以村委会的名义向三角镇政府提出申请,将向阳村2010年、2011年生态公益林补偿款54884元拨付转入到私人账户中,造成资金被截留,引发群众上访。


      县纪委及时介入调查,对该款项追缴,并对三角镇财政所所长赖兰舫、向阳村委会主任何兆基、村委委员何凡柱等人违反工作纪律和财经纪律问题予以立案调查。





油溪镇九潭村两任村支书违反财经纪律问题


      九潭村原两任村支书黄永清、曾学新在负责村委会工作期间,先后将村委会收取的水电站管理费13万元(其中赞助费5000元)以及长潭水电站分红款10.2万元的集体收入,在没有向镇财政结算中心入账的情况下便直接用于村务各项开支,引发群众上访,造成不良影响,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和财经纪律。


      县纪委对黄永清、曾学新予以立案调查,并责成油溪镇政府及时审查九潭村财务问题,依规整改。







溪山镇马洞村原村委会主任郑志勇套取村集体资金滥发补助问题


      2011年5月至2014年3月间,马洞村原村主任郑志勇伙同村干部叶计发、余春秀等利用虚构开支发票在村集体资金中报账,套取村集体资金2.8万元给村干部发放补助,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和财经纪律。


      县纪委对违纪款予以追缴,并对以上相关涉案人员予以立案调查。



前车之覆,后车之鉴



      从通报的这六起发生在连平农村基层的典型案例来看,民政、建设、水利、林业、农业、扶贫、财政等职能部门及所在镇政府监管缺位、把关不严、监督不力是造成支农惠农各项资金屡屡被挪用、套取、侵占的主要原因。


      各级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,吸取深刻教训,警钟长鸣,加大制度的执行力,坚决打击弄虚作假行为,实现对各项支农惠农资金从申报、审核、发放、实施、验收到拨付的全过程监管,严肃工作纪律和财经纪律,严格杜绝现金提取资金和虚假发票入账的行为。


      县纪委必将加大农村基层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,重拳出击,绝不手软,发现一起,查处一起,确保国家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到位。



来源:连平县纪委

监制:黄羿臻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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